五部门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全面落地中小学戏剧通识美育课程
创建时间:2026-07-09 11:05
2026 年 2 月 9 日,中央宣传部联合四大部委、全国文联正式对外发布《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26—2028 年)》,针对青少年戏剧美育出台多项刚性落地政策,补齐长期以来校园戏剧教育碎片化、边缘化短板,把戏剧艺术打造为中小学美育核心板块之一。
行动计划对校园戏剧美育划定清晰落地任务:一是开齐戏剧通识课程,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开设不少于 4 课时戏剧美育课,高中设置戏剧艺术选修学分,课程内容涵盖话剧、传统戏曲、儿童舞台剧、校园情景剧四大门类,兼顾基础表演、剧本赏析、舞台美术、编剧创意多维度教学;二是扶持校园戏剧社团建设,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,支持中小学组建校级戏剧团,配备专职或校外特聘戏剧指导教师,每年至少举办 1 场全校性戏剧展演;三是深化院校协同机制,推动各地专业戏曲院团、话剧团每年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剧目演出、名家导赏、身段体验工坊,同步开展 “名家传戏” 青少年培育项目。
文件特别提出青少年原创戏剧扶持工程,鼓励中小学生结合红色故事、本土非遗、校园生活自主编写剧本,每年举办全国青少年戏剧原创作品征集展演,优秀剧目由专业院团打磨后全国巡回进校园。针对乡村学校戏剧资源薄弱问题,计划配套流动戏剧美育大篷车,把简易舞台、道具、剧本资源送至偏远乡镇教学点,缩小城乡戏剧美育资源差距。教育部体卫艺司相关负责人解读称,戏剧美育兼具语言表达、形体审美、共情德育多重育人价值,能够打破传统静态美术、音乐课堂局限,让学生在角色扮演、舞台创作中感知艺术魅力、涵养共情能力。下一步各省教育厅将出台地方配套实施细则,2026 年下半年启动全国中小学戏剧美育专项巡查,把戏剧课程开设、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美育考核指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