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印发《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指导意见》 明确校园美育刚性硬性指标
创建时间:2026-07-15 11:56
2 月 27 日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外发布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文件专门设立美育专项章节,划定全国统一硬性办学标准。
文件明确三大美育刚性要求:第一,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齐开足音乐、美术、书法艺术必修课,艺术课时开设情况纳入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考核,严禁挤占挪用艺术课时;第二,建立全员艺术培养机制,保障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 1—2 项稳定艺术特长,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;第三,完善常态化全员展演机制,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 1 场无门槛全体学生艺术活动,杜绝仅面向艺术特长生的精英化展演。

文件来源于人民网
同时文件提出校园美育硬件升级配套政策,统筹财政资金建设标准化美术教室、琴房、舞蹈教室、非遗美育工坊,同步完善美育师资补充、培训长效机制,全面夯实校园美育基础保障。